招标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环境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光明环水公司河湖河道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66725002 ,招标代理项目编号:SZ-17-04A-2025-D-F-E1919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资金由深圳市光明区环境水务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2.1 项目名称:光明环水公司河湖河道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
2.2 招标内容:拟选定一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光明环水公司河湖河道无人机设备(货物清单详见“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7.本项目货物清单和技术与要求”),解决当前河湖管理中的核心痛点。在河道水域,系统部署自动巡飞无人机,搭载广角变焦及红外相机,突破地形限制,实现高频次、机动灵活的巡查覆盖。无人机承担黄泥水监测、河道水毁快速上报监测、游泳钓鱼监测、特定区域人员进入识别(有限空间、危险区域)、烟雾火焰识别等任务,大幅提升河道监管的效率和响应速度。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2.3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总限价为56.29万元(含税),含税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总限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4 标包划分:不划分标段。
2.5 总工期(包供货、安装、调试): 90天 。
2.6 交货地点:深圳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总部机构)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或总部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民航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须提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3.3 投标人须为设备原厂或设备原厂授权代理商。(设备原厂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设备原厂授权代理商须提供《原厂授权代理商证书》)。
3.4 投标人近3年内(即至少从2022年8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5 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内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响应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5.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9月18日至2025年09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第一步: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文件购买。
①“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②“项目报名”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
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a)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支付文件费用;
b)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项目编号编号后六位”);
第二步:在诚E招完成招标文件费缴纳后,登录深圳环水集团招标采购数字管理平台(https://cg.sz-water.com.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①在“深圳环水集团招标采购数字管理平台”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平台首页-业务指南的注册指南】。
②深圳环水集团招标采购数字管理平台报名步骤:
a)点击【采购管理-我要报名】,可以查看所有已到公告发布时间的公告。
b)点击【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其中红色“*”项为必填项。录入完成后,勾选标段/标包,点击“我要报名”,显示报名成功。
c) 经平台审批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0日14时30分(即投标截止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所有电子版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深圳环水集团招标采购数字管理平台(https://cg.sz-water.com.cn)。
6.3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4 开标地点:深圳环水集团招标采购数字管理平台(https://cg.sz-water.com.cn)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在深圳环水集团招标采购数字管理平台(https://cg.sz-water.com.cn)、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深圳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szygcgpt.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招标人:深圳市光明区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光明区甲子塘大道77号
联 系 人:邓工
电 话:0755-27402093(仅限工作时间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何琴琴、黄惠金、闵代道、王玮、许雅思、李大伟
电 话:13600438824、13005409206
电子邮件:heqq@gcbidding.com、huanghuijin@gcbidding.com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519192(账号仅对应本项目)
招标人:深圳市光明区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