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对“ 2025年工会中秋慰问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W9025053 )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变更内容 | |||
标段名称: | 2025年工会中秋慰问物资采购项目 | ||
是否修改数据 | 是 | ||
原文件发布(获取)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26日 | 新文件发布(获取)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30日 |
原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10日 | 新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10日 |
原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10日 | 新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10日 |
原质疑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30日 | 新质疑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30日 |
原澄清补遗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24日 | 新澄清补遗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26日 |
原采购内容 | 采购2025年工会中秋慰问物资。 | 新采购内容 | / |
原工期天数(供货期或服务期) | 90 | 新工期天数(供货期或服务期) | / |
原期限说明 | / | 新期限说明 | / |
原资格条件 |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以投标截止时间倒推计算,投标人近一年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基础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授权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上述资料原件备查。 ;投标人承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投标人代表与本项目其他投标方不存在雇佣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提供的服务或产品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仅需提供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或备案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新资格条件 | / |
是否修改上限价 | 否 | 上限价(万元) | 83.47 |
澄清公告 | |||
澄清公告名称 | 2025年工会中秋慰问物资采购项目澄清公告1 |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方婕
电 话: 13600445333
电子邮件: <@澄清公告标签.联系人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