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对“ 长兴兴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长兴深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长兴深水水质净化有限公司2025-2027年乙酸钠药剂购项目 ”(项目编号: HW10925013 )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变更内容 | |||
标段名称: | 长兴兴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长兴深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长兴深水水质净化有限公司2025-2027年乙酸钠药剂购项目 | ||
是否修改数据 | 否 | ||
原文件发布(获取)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19日 | 新文件发布(获取)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19日 |
原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04日 | 新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04日 |
原开标时间 | 2025年09月04日 | 新开标时间 | 2025年09月04日 |
原质疑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19日 | 新质疑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19日 |
原澄清补遗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20日 | 新澄清补遗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20日 |
原采购内容 | 长兴兴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长兴深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长兴深水水质净化有限公司2025-2027年乙酸钠药剂购项目,主要为乙酸钠的采购、运输、卸载、保管、保修期内相关服务等工作内容。供货期二年,按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 新采购内容 | 长兴兴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长兴深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长兴深水水质净化有限公司2025-2027年乙酸钠药剂购项目,主要为乙酸钠的采购、运输、卸载、保管、保修期内相关服务等工作内容。供货期二年,按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
原工期天数(供货期或服务期) | 730 | 新工期天数(供货期或服务期) | 730 |
原期限说明 | 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新期限说明 | 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原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化工化学产品。 3.2经销商须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商的经销授权证明。 3.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提供至少三份同行业(污水处理)乙酸钠销售业绩证明材料。 3.4所投产品具有卫生部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 新资格条件 | / |
是否修改上限价 | 否 | 上限价(万元) | 395.3 |
澄清公告 | |||
澄清公告名称 | 长兴兴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长兴深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长兴深水水质净化有限公司2025-2027年乙酸钠药剂购项目澄清公告1 |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美英
电 话: 18768375076
电子邮件: <@澄清公告标签.联系人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