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修改公告
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对“长圳泵站自控改造项目项目”(项目编号:HW16124006)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将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须知”第七节“评标标准”之“1、商务部分评分表”中的“同类业绩”的“评分标准”修改为:投标人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类似的自来水厂或供水泵站自控系统改造项目业绩的,每有一个加2分,最多加8分。(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栋
电 话:18688734482
电子邮件:9726100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