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常用水处理药剂(PAC\PAFC)招标项目项目澄清/修改公告
各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五篇 投标文件格式 技术标中技术标附表1《技术规格偏离表》修改为:
技术标附表1
注:《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须按以下格式和内容提供。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技术条款 | 投标响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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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技术要求”),逐条说明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内容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招标文件的偏差和例外;
2、投标承诺函中,所承诺的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应尽可能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以证明投标人响应的真实性。并以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标徽应有CMA或CNAS或CAL认证标徽的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如部分投标产品无国家标准不能出具带有标徽的检测报告的,投标人提供常规检测报告视为满足货物指标,不作为优于货物指标的证明依据。投标人应在技术规格偏离表"说明"一栏中列出技术参数的证明资料名称,并指明该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
3、评审委员会有权对以谋取中标为目的的技术要求模糊响应(如有意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虚假响应予以认定,并视情况扣减技术响应得分。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请各投人按照以上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后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特此说明!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