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W16123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正为:2023年3月3日10:00(北京时间)。
2、本项目第五章 “项目评分表”中商务部分第3项“公司配送点”、第8项“种植基地面积”证明文件中涉及到“租赁合同”的更正为:租赁合同(租赁剩余期限须满足大于等于本项目服务期限时间,如租赁剩余期限小于本项目服务期限,投标人需提供可以续签租赁合同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定)。
3、本项目第五章 “项目评分表”中商务部分第5项“专业检测能力”、第11项“冷库容积”、第12项“配送保障能力”证明文件中涉及到“租赁合同(租赁剩余期限须满足大于本项目服务期限时间)”的更正为:租赁合同(租赁剩余期限须满足大于等于本项目服务期限时间,如租赁剩余期限小于本项目服务期限,投标人需提供可以续签租赁合同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定)。
4、本项目第五章 “项目评分表”中商务部分第13项“食品安全保险”证明文件中“投标人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有效的食品安全保险合同、发票等)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更正为:投标人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有效的食品安全保险合同(合同有效期须满足大于等于本项目服务期限时间,如合同有效期小于本项目服务期限,投标人需提供可以延续购买食品安全保险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定)、发票等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5、本项目第五章 “项目评分表”中商务部分第10项“配送场所面积”证明文件中“提供自有房地产证或租赁的提供使用期限起始日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的合法租赁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更正为:提供自有房地产证或租赁的提供使用期限起始日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的合法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须满足大于等于本项目服务期限时间,如合同有效期小于本项目服务期限,投标人需提供可以续签合同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定)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深水光明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肖工
联系方式:15889649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付工、黄工
联系电话:0755-27402809转802、803
联系邮箱:zhengdezhaobiao@163.com
深圳市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