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对“ 宣城市水务有限公司生产取样调度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W11225131 )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 变更内容 | |||
| 标段名称: | 宣城市水务有限公司生产取样调度车采购项目 | ||
| 是否修改数据 | 是 | ||
| 原文件发布(获取)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28日 | 新文件发布(获取)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29日 |
| 原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01日 | 新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02日 |
| 原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01日 | 新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02日 |
| 原质疑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29日 | 新质疑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30日 |
| 原澄清补遗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30日 | 新澄清补遗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01日 |
| 原采购内容 | 本次采购内容为生产取样调度车1台。 | 新采购内容 | / |
| 原工期天数(供货期或服务期) | 30 | 新工期天数(供货期或服务期) | / |
| 原期限说明 | / | 新期限说明 | / |
| 原资格条件 | (一)报价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和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国家规定的汽车销售相关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 新资格条件 | (一)报价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和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国家规定的汽车销售相关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
| 澄清公告 | |||
| 澄清公告名称 | 宣城市水务有限公司生产取样调度车采购项目澄清公告1 | ||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17755537020
电子邮件: <@澄清公告标签.联系人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