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对“ 臭氧发生系统成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W8625295 )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 变更内容 | |||
| 标段名称: | 臭氧发生系统成套设备采购项目 | ||
| 是否修改数据 | 是 | ||
| 原文件发布(获取)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14日 | 新文件发布(获取)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24日 |
| 原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14日 | 新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24日 |
| 原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14日 | 新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25日 |
| 原质疑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13日 | 新质疑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24日 |
| 原澄清补遗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14日 | 新澄清补遗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24日 |
| 原采购内容 | 详细需求见采购文件 | 新采购内容 | / |
| 原工期天数(供货期或服务期) | 60 | 新工期天数(供货期或服务期) | / |
| 原期限说明 | / | 新期限说明 | / |
| 原资格条件 | 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本项目发布采购公告之日起倒算)没有行贿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违法行为、提供的产品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投标人须为青岛国林品牌的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 新资格条件 | 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本项目发布采购公告之日起倒算)没有行贿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违法行为、提供的产品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投标人须为青岛国林品牌的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
| 澄清公告 | |||
| 澄清公告名称 | 臭氧发生系统成套设备采购项目澄清公告1 | ||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琪
电 话: 15889536982
电子邮件: <@澄清公告标签.联系人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