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对“ 排涝机器人运输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W125141 )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 变更内容 | |||
| 标段名称: | 排涝机器人运输车采购项目 | ||
| 是否修改数据 | 否 | ||
| 原文件发布(获取)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17日 | 新文件发布(获取)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17日 |
| 原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18日 | 新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18日 |
| 原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18日 | 新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18日 |
| 原质疑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17日 | 新质疑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17日 |
| 原澄清补遗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18日 | 新澄清补遗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18日 |
| 原采购内容 | 采购排涝机器人运输车4辆,要求车辆为工程救险公告,配置警灯警报,车辆安装有服务机器人上下车的集成隐藏抽拉式跳板,便于排涝机器人快速到救援区域救险或值守。 | 新采购内容 | 采购排涝机器人运输车4辆,要求车辆为工程救险公告,配置警灯警报,车辆安装有服务机器人上下车的集成隐藏抽拉式跳板,便于排涝机器人快速到救援区域救险或值守。 |
| 原工期天数(供货期或服务期) | 180 | 新工期天数(供货期或服务期) | 180 |
| 原期限说明 | 以最终合同要求为准 | 新期限说明 | 以最终合同要求为准 |
| 原资格条件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机构。;投标人必须是排涝机器人运输车生产厂家或合法代理商。投标人如为排涝机器人运输车代理商,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代理证书及制造商对本次投标出具的授权书。投标人代理资质须满1年或以上(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一制造商或制造商同一集团下属的销售公司只允许授权一家有效的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若同一制造商或制造商同一集团下属的销售公司就本项目向多个代理商出具了唯一的专项授权,并且多个具备合法授权的代理商均参加本次投标时,则该制造商或制造商同一集团下属的销售公司的所有代理商的投标均被作废标处理。;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提供的产品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新资格条件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机构。;投标人必须是排涝机器人运输车生产厂家或合法代理商。投标人如为排涝机器人运输车代理商,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代理证书及制造商对本次投标出具的授权书。投标人代理资质须满1年或以上(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一制造商或制造商同一集团下属的销售公司只允许授权一家有效的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若同一制造商或制造商同一集团下属的销售公司就本项目向多个代理商出具了唯一的专项授权,并且多个具备合法授权的代理商均参加本次投标时,则该制造商或制造商同一集团下属的销售公司的所有代理商的投标均被作废标处理。;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提供的产品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澄清公告 | |||
| 澄清公告名称 | 排涝机器人运输车采购项目更正补充公告 | ||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裴工
电 话: 0755-25916127
电子邮件: <@澄清公告标签.联系人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