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对“ 水质监测中心全流程智能实验室(二次供水版)场地维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FW4325016 )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 变更内容 | |||
| 标段名称: | 水质监测中心全流程智能实验室(二次供水版)场地维修采购项目 | ||
| 是否修改数据 | 否 | ||
| 原文件发布(获取)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07日 | 新文件发布(获取)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07日 |
| 原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10日 | 新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10日 |
| 原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10日 | 新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10日 |
| 原质疑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08日 | 新质疑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08日 |
| 原澄清补遗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09日 | 新澄清补遗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09日 |
| 原采购内容 | 实施水质监测中心全流程智能实验室(二次供水版)场地维修。 | 新采购内容 | 实施水质监测中心全流程智能实验室(二次供水版)场地维修。 |
| 原工期天数(供货期或服务期) | 365 | 新工期天数(供货期或服务期) | 365 |
| 原期限说明 | 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 新期限说明 | 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
| 原资格条件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经营相关业务能力并满足法定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提供的产品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分包;若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表中所列规格型号,将作为废标处理。;证明投标代表与其他投标之间的独立关系(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文件须在有效期内) | 新资格条件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经营相关业务能力并满足法定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提供的产品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分包;若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表中所列规格型号,将作为废标处理。;证明投标代表与其他投标之间的独立关系(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文件须在有效期内) |
| 澄清公告 | |||
| 澄清公告名称 | 水质监测中心全流程智能实验室(二次供水版)场地维修采购项目澄清公告1 | ||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刘静
电 话: 18565773527
电子邮件: <@澄清公告标签.联系人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