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对“ 总裁办公室2025年度集团国际版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FW125177 )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变更内容 | |||
标段名称: | 总裁办公室2025年度集团国际版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 ||
是否修改数据 | 否 | ||
原文件发布(获取)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23日 | 新文件发布(获取)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23日 |
原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25日 | 新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25日 |
原开标时间 | 2025年08月25日 | 新开标时间 | 2025年08月25日 |
原质疑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24日 | 新质疑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24日 |
原澄清补遗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25日 | 新澄清补遗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25日 |
原采购内容 | 2025年度集团国际版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5-6分钟) | 新采购内容 | 2025年度集团国际版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5-6分钟) |
原工期天数(供货期或服务期) | 90 | 新工期天数(供货期或服务期) | 90 |
原期限说明 | 0 | 新期限说明 | 0 |
原资格条件 | 1.报价单位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重大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报价单位具有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从开标日期起倒算)企事业单位宣传片(形象宣传、品牌出海)等同类型服务项目经验。;1.报价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公司。 2.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如摄影摄像服务。 3.同一服务商或服务商同一集团下属的服务公司只允许一家参与本次采购项目;同一报价单位不能重复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 新资格条件 | / |
是否修改上限价 | 是 | 上限价(万元) | 18.9 |
澄清公告 | |||
澄清公告名称 | 总裁办公室2025年度集团国际版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澄清公告1 |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严申薏
电 话: 0755-25911078
电子邮件: <@澄清公告标签.联系人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