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修改公告
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对“8号线海山站壹海城污水管道整改项目材料采购包项目”(项目编号:GC1624075)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原采购文件中/一、项目要求/3、供应商资格要求现已修改为: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投标人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崔工
电 话:075582176037
电子邮件:elk9806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