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分公司生产设备维修中心仓库设备采购项目
澄清说明
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对“罗湖分公司生产设备维修中心仓库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W20224110)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生产设备维修中心成立运行后,统筹管理罗芳水质净化厂、洪湖水质净化厂、东湖水厂等厂站的设备保养和维抢修业务,为提高备品备件利用率、提高仓库管理水平,计划建立生产设备备品备件区域级仓库,需购置重型货架和电动堆垛车等仓库设备。生产设备维修中心拟开展罗湖分公司生产设备维修中心仓库设备采购项目。
鉴于集团公司没有该类型预选供应商,根据深圳市环境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实施细则(修订)》(深环水〔2023〕216号)第三章第二十六条D类采购项目的相关规定,该项目拟采用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通过公告发出询价函,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小组根据价格、性能、服务等因素,按综合评标方法(比质比价原则)评出中标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日期内共有3家供应商参与应标,但实际投标成功的供应商0家,根据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修订)》,需要3家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才具备开标条件。因很多供应商无法及时提交招投标文件,考虑到该项目需要现场勘查核实现场情况,提供相关报价技术资料较多,供应商报价周期长,而且对集团招标采购数字管理平台操作不熟悉,错过投标报价时间。为充分体现采购的公开、公正、平等性,拟延长报价投标文件截至日期。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江立凯
电 话:13632807267
电子邮件:1363280726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