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河道管养项目过渡期劳务服务(二次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各响应人:
现对“大鹏新区河道管养项目过渡期劳务服务(二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Wb30524009-1)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原采购文件:
三、商务要求:“报价要求:以采购上限价(不含税价)作为基准价,在基准价上填报下浮率,本项目下浮率要求:下浮率≥5%。报价单位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5%,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如:报价单位拟按基准价下浮5%则在填报开标一览表时,下浮率须填报:5%)”
文件中同等表述地方作相同变更,其他未澄清内容与原公告及文件维持一致。
因上述变更内容已在本公告中的澄清采购文件中作修改,请以最新版本的采购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主动及时查阅,由于投标人工作疏忽或网络问题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志龙
电 话:13682489449
电子邮件:531023190@qq.com
深圳市大鹏新区环水水务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