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修改公告
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对“洪湖水质净化厂关于格栅中水系统及除臭系统变频器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HW20224023)采购文件询价函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询 价 函
公司:
附件:1.采购项目清单
2.货物相关要求
3.响应报价要求
4.供应商资质要求及证明文件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5767519596
快递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洪湖西路洪湖水质净化厂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
2024年 5月 30日
附件:
一:采购项目清单
序号 | 型号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1 | 变频器ACS880-15 | ABB | 台 | 2 |
2 | 变频器ACS880-18.5 | ABB | 台 | 1 |
3 | 变频器ACS510-45 | ABB | 台 | 2 |
4 | 变频器ACS510-55 | ABB | 台 | 2 |
二:货物相关要求
1.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按采购项目清单交付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产品生产日期需在2024年1月后生产且为全新非翻新机,并书面提供出厂合格证明、产品全新质量保证函。
2.供应商须按采购项目清单提供货物,不接受替代方案。
3.采用货到付款方式,供应商完成供货、经验收合格,供应商提供等额付款凭证后进行安排付款。
4.提供不少于18个月的质保期。
5.需配合后续安装调试。
三、响应报价要求
1.项目上限价:13.5万元(人民币);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报价为按照项目采购清单要求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一切成本和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设备供货、运费、保险费及相关税费等。采购单位不支付中标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报价应明确含税总价格、增值税税率税款、不含税价格。
3.响应报价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一律采用项目采购清单的计量单位。
4.如果响应报价中数字小写和中文大写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以中文大写金额为准;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有差异,以其中最低的价格为准。
四、供应商资质及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相关经营范围)
2.供应商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提供的产品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没有受到政府部门不诚信通报处罚,不存在被相关主管部门处以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情形。(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导出的报告、承诺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须是本次采购项目清单中主要产品的制造商、代理商或合法经销商,获得品牌授权或项目授权的供应商优先考虑。(提供制造商声明或授权文件)
4.与集团或下属单位有良好合作关系的供应商优先考虑。(提供合作案例业绩证明)
5.报价前需主动对接负责人询问需求,否则报价无效;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纸质版请联系项目负责人寄送至我司,因未按要求提供、少提供资料引起废标,责任自负。
采购小组根据价格、性能、服务等因素,确定最终成交候选人。
如果双方对价格达成一致后,保证在指定期限内予以供货。
授权代表(签名): 供货商(盖章):
______ 年______ 月____日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何宏标
电 话:15767519596
电子邮件:114259209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