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修改公告
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对“【长兴水务】生产车辆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HW10824009)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四、供应商相关要求”中,对此次询价对象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第3点进行修改:
原始内容为: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为车辆生产厂商或销售商,在湖州市行政区域内必须有售后服务机构(点)。
修改后为: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为车辆生产厂商或销售商。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萍
电 话:17858762862
电子邮件:bao_2451595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