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修改公告
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对“大鹏新区河道入口处封闭门及指示标识牌安装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W52223031)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原询价文件中,综合评分表商务得分项,第二点售后服务,第1点“对投标人售后服务团队、培训计划、对产品质量方面、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场所情况等方面,综合比较给0-8分;提供公司或服务网点营业执照或房屋产权/租赁合同、售后服务方案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现更改为“对投标人售后服务团队、培训计划、对产品质量方面、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场所情况等方面,综合比较给0-4分;提供公司或服务网点营业执照或房屋产权/租赁合同、售后服务方案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琳
电 话:13266824693
电子邮件:145426091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