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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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滨水务所办公家私采购澄清公告1

发布时间: 2023-12-04 10:34:09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海滨水务所办公家私采购项目

修改公告

 

一、修改内容

现对“海滨水务所办公家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W66023013采购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1.第六章“评审方法”商务分中售后服务方案删除。

2.第六章“评审方法”同类项目业绩第(一)评分内容:“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报价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每提供1个同类项目业绩得2分,最高得8分,原件备查。修改为“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报价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每提供1个同类项目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原件备查。”

3. 第六章“评审方法”违约承诺第(二)评分依据:“能够提供违约承诺函的,得6分;未提供违约承诺函的不得分。承诺函格式自拟。 修改为“能够提供违约承诺函的,得10分;未提供违约承诺函的不得分。承诺函格式自拟。

4. 第六章“评审方法”服务网点第(一)评分标准:“(1)供应商在深圳市有固定服务网点(即供应商注册地在深圳市范围内或设有能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分公司等合法注册的分支机构)或承诺中选后15天内在深圳市设立固定服务网点的,得6分;(2)供应商在广东省范围内(深圳外)设有能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的分公司等合法注册的分支机构或承诺中选后15天内在广东省范围内(深圳外)设立固定服务网点的得3分。以上两项不能重复计算得分,满分6分。修改为“(1)供应商在深圳市有固定服务网点(即供应商注册地在深圳市范围内或设有能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分公司等合法注册的分支机构)或承诺中选后15天内在深圳市设立固定服务网点的,得10分;(2)供应商在广东省范围内(深圳外)设有能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的分公司等合法注册的分支机构或承诺中选后15天内在广东省范围内(深圳外)设立固定服务网点的得5分。以上两项不能重复计算得分,满分10分。”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工

       话:18033090170

   电子邮件:9874358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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