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及《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财预[2021]58号)的相关要求,本公司对洪湖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情况进行了梳理,现公告如下:
一、专项债资金使用情况
深圳市人民政府在国内分两次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整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2018年9月27日募集资金3.6亿元,2020年1月14日募集资金1.4亿元,专项用于洪湖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洪湖项目)项目建设。
本公司按照深圳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于2018年10月24日开立了该项目专项债资金专户。该专项债资金全部用于洪湖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项目,专款专用。
本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收到深圳市水务局转拨付的债券资金3.6亿元,截至2020年10月31日,已全部使用。我司于2020年3月23日收到二期债券资金1.4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使用债券资金7152.73万元,账户留存6847.27万元。截至2021年5月31日,已使用债券资金7180.89万元,账户留存6819.11万元。根据洪湖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债券偿还资金主要来源为洪湖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收费, 我司已足额偿还了一期债券第四笔利息779.4万元和二期债券第二笔利息256.2万元。
二、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洪湖项目位于罗湖区笋岗街道洪湖公园北端,占地面积3.24万平方米,总投资约6.37亿元。本工程的实施,有利于缓解下游管网过载、节省污水输送能耗,减轻滨河、罗芳污水厂运行负荷,节省改造费用,对实现循环经济、污水资源化,贯彻城市发展战略具有重大意义。
项目于2018年1月29日进场施工围挡及前期准备。4月17日下发开工令,6月初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正式动工。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一期累计完成进度99%,已通水运行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并结转固定资产,现已转入商业运营;二期主体结构已完成封顶,正进行配套管理用房结构施工及地面景观绿化施工,累计完成进度85%。截至2021年5月31日,二期及配套管理用房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正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及地面景观绿化施工,累计完成进度95%。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