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对“ 2025-2026年深汕特别合作区供水处置项目劳务年度供应商-Ⅱ标段 ”(项目编号: GC1625020 )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 变更内容 | |||
| 标段名称: | 2025-2026年深汕特别合作区供水处置项目劳务年度供应商-Ⅱ标段 | ||
| 是否修改数据 | 是 | ||
| 原文件发布(获取)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25日 | 新文件发布(获取)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30日 |
| 原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25日 | 新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30日 |
| 原开标时间 | 2025年09月25日 | 新开标时间 | 2025年09月30日 |
| 原质疑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22日 | 新质疑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26日 |
| 原澄清补遗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23日 | 新澄清补遗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28日 |
| 原采购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对辖区内运营的所有供水管网、供水厂站及附属设施的新建、维修及处置等工作,以及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 | 新采购内容 | / |
| 原工期天数(供货期或服务期) | 365 | 新工期天数(供货期或服务期) | / |
| 原期限说明 | / | 新期限说明 | / |
| 原资格条件 | 不接受近一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投标人须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施工劳务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 新资格条件 | / |
| 是否修改上限价 | 否 | 上限价(万元) | 305.794451 |
| 澄清公告 | |||
| 澄清公告名称 | 2025-2026年深汕特别合作区供水处置项目劳务年度供应商-Ⅱ标段澄清公告1 | ||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祎琦、赵煜毅、李玲
电 话: 13602502808
电子邮件: <@澄清公告标签.联系人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