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集成电路基地污水资源化示范项目(一期工程)第三方基坑监测补遗公告
各投标人:
本补遗文件是坪山区集成电路基地污水资源化示范项目(一期工程)第三方基坑监测(项目编号:GC66624009)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澄清,招标文件与本补遗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补遗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二、投标文件的编制,资格审查文件以及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文件目录中修改为: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
5、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扫描件);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承诺函(格式详见补遗文件附件1);
7、招标人要求提供的与投标人条件审查有关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补遗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三、投标须知,(六)资格后审,3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由招标人负责判定)增加:(17)投标人未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承诺函”的,招标人不作不予受理处理,但因此导致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不利判断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补遗3:本项目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7月10日10:00,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7月15日10:0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7月20日10:00。
招标人:深圳市环境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