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集团机关进行的东湖水厂扩能改造工程、南山水厂扩建工程项目融资服务招标/采购,递交文件截止时间有14家单位接受邀请并按时递交投标报价。
谈判小组依据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对上述14家投标单位递交的文件进行了审查复核,评审结果如下:
成交情况如下:
(1)东湖水厂项目:牵头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承贷份额:40%,成交利率LPR-65BP), 联合牵头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承贷份额:30%,成交利率LPR-65BP),
参团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承贷份额:15%,成交利率LPR-65BP)、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区支行(承贷份额:15%,成交利率LPR-65BP)。
(2)南山水厂项目:牵头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承贷份额:30%,成交利率LPR-65BP),联合牵头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承贷份额:30%,成交利率LPR-65BP),
参团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承贷份额:20%,成交利率LPR-65BP)、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承贷份额:20%,成交利率LPR-65BP)
评审结果公示期为3日,在公示期内如果没有接到任何投诉,则所示单位为最终中标(选)单位。若投标人对中标(选)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投标人的名义向环水集团提出书面质疑。
联系人:林鑫
联系电话:0755-25119557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0日 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