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湖水厂项目:牵头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承贷份额:40%,成交利率LPR-65BP), 联合牵头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承贷份额:30%,成交利率LPR-65BP),
参团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承贷份额:15%,成交利率LPR-65BP)、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区支行(承贷份额:15%,成交利率LPR-65BP)。
(2)南山水厂项目:牵头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承贷份额:30%,成交利率LPR-65BP),联合牵头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承贷份额:30%,成交利率LPR-65BP),
参团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承贷份额:20%,成交利率LPR-65BP)、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承贷份额:20%,成交利率LPR-65BP)
联系人:林鑫
联系电话:0755-25119557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03日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