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对“ 生产技术部采样无人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W20225226 )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 变更内容 | |||
| 标段名称: | 生产技术部采样无人机采购项目 | ||
| 是否修改数据 | 否 | ||
| 原文件发布(获取)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04日 | 新文件发布(获取)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04日 |
| 原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05日 | 新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05日 |
| 原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05日 | 新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05日 |
| 原质疑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04日 | 新质疑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04日 |
| 原澄清补遗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05日 | 新澄清补遗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05日 |
| 原采购内容 | 本项目采购采样无人机经纬M400套装1套(含TC V3+采水器一套及无人机电池2块) | 新采购内容 | 本项目采购采样无人机经纬M400套装1套(含TC V3+采水器一套及无人机电池2块) |
| 原工期天数(供货期或服务期) | 365 | 新工期天数(供货期或服务期) | 365 |
| 原期限说明 | 一年 | 新期限说明 | 一年 |
| 原资格条件 | 与水务行业有相关合作经验的供应商优先考虑;公司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提供的产品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没有受到政府部门不诚信通报处罚,不存在被相关主管部门处以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情形;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必须是本次招标项目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代理证或制造商对本次投标出具的授权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投标人能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采购要求的货物及售后服务,当设备发生故障时,技术人员需快速到达项目现场进行处理。;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 新资格条件 | 与水务行业有相关合作经验的供应商优先考虑;公司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提供的产品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没有受到政府部门不诚信通报处罚,不存在被相关主管部门处以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情形;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必须是本次招标项目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代理证或制造商对本次投标出具的授权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投标人能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采购要求的货物及售后服务,当设备发生故障时,技术人员需快速到达项目现场进行处理。;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
| 澄清公告 | |||
| 澄清公告名称 | 生产技术部采样无人机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 ||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于明总
电 话: 18563156605
电子邮件: <@澄清公告标签.联系人邮箱/>